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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免貨物稅開始囉~~~

2016-01-09
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免貨物稅

「中古車汰舊換新減稅方案」立法院三讀通過,汰換舊車可享汽車5萬元、機車4千元的貨物稅減免
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今日立院三讀通過「中古車汰舊換新減稅方案」,未來在6個月內汰換舊車,即可享汽車5萬元、機車4千元的貨物稅減免。

立法院本周進行法案大清倉,之前行政院推動購車汰舊換新退稅的貨物稅條例修正案,立法院也完成朝野協商,並將購車貨物稅減免修法一案排定審議,今日上午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時由財委會決議。在貨物稅減免補助項目中排氣量 150c.c 以下且車齡 4 年以上的機車若出口或報廢可獲得 4,000 元的貨物稅減免。

另外行政院方面原本限定相關的補助門檻需要為「車齡 2 年以上並出口」的條件,在參酌各方意見之後也修訂為「車齡 6 年以上」且「出口或報廢」始可獲得貨物稅減免補助。

新修「貨物稅條例」:
出廠6年、登記滿1年以上小客車、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,於報廢或出口前、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,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。

出廠4年、登記滿1年以上、且汽缸排氣量在150CC以下的中古機車,於報廢或出口前、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,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4千元。

貨物稅減免補助只要是配偶,或同戶籍二親等內的親屬,包括父子、祖孫、兄弟等皆能適用。

原載: 
http://car.pchome.com.tw/news_content.html?nid=8423